【财新网】(记者 路炳阳)铁道部原运输局装备部客车处处长刘作琪,此前因涉嫌受贿被北京检方公诉。日前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刘作琪有期徒刑13年,并处没收财产60万元。
检察日报社门户网站正义网今日(1月15日)公布了上述判决。
现年43岁的刘作琪于2011年7月7日被逮捕,被捕前任铁道部客车处处长、高级工程师。2012年5月11日,检方将其公诉至法院。
据检方查明,2006-2011年间,刘作琪担任铁道部运输局装备部客车处工作人员、副处长、处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客车零部件的生产业务过程中,为相关业务单位提供帮助,先后收受七家公司贿赂款物29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