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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促“地铁上盖”建公租房 开发主体限定国资公司

2016年11月17日 1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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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铁上盖物业优先安排建人才公寓等公租房;开发主体限定为区属国资或国资控股公司,明确以自主开发为主,不得转让或变更土地使用权

  【财新网】(记者 葛明宁 实习记者 刘夕铭)地铁车站的地上空间,可以建商业物业,也可以建引进人才所需的公共租赁用房。上海市将推动“地铁上盖”项目更多地配建公共服务设施。

  上海市近期下发《关于推进上海市轨道交通场站及周边土地综合开发利用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鼓励地铁建设主体与相关开发商联合设立开发主体,共同获得相关土地的使用权。对于已经划拨供应的轨交场站综合建设用地,区政府在充分做好相关风险评估的前提下,可以先行回收、重作安排。

责任编辑:蒋飞
版面编辑:张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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