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财新传媒
1111111
财新通行证
公司

国税总局发文严禁“阴阳合同” 违法影视公司纳入黑名单

2018年07月13日 18:54
T中
对存在税收违法行为的公司及个人依法进行处理,并按列入税收“黑名单”,推送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惩戒

  【财新网】(记者 石睿)中宣部等部门强调治理影视行业“阴阳合同”、偷逃税半月之后,国家税务总局出手。7月13日下发国家税务总局下发《通知》,要求影视行业纳税人应如实开具增值税发票,不得填开或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交易内容不符的发票,不得将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作为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

  《通知》要求,影视企业和影视行业从业人员应当依法如实申报并缴纳税款;同时,国家税务总局强调,影视行业纳税人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如不符合相关规定,税务机关将依法追缴已享受的减免税款,并按照税收征管法等有关规定处理。

责任编辑:屈运栩
版面编辑:王影

财新网所刊载内容之知识产权为财新传媒及/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未经许可,禁止进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

如有意愿转载,请发邮件至hello@caixin.com,获得书面确认及授权后,方可转载。

推荐阅读
财新移动
说说你的看法...
分享
取消
发送
注册
 分享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