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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总有意与沃尔玛 “友好沟通”但尚无时间表 (8月9日 PM)

2006年08月09日 14:28
自沃尔玛中国第一家工会成立后,十天内已有五家分店建立工会



    今天上午9时30分,中华全国总工会(下称全总)在其机关大楼第一会议室内召开会议,就沃尔玛(中国)旗下五家分店成立工会事宜回答媒体提问。包括中央电视台等官方媒体在内的数十家媒体参加了此次会议。
    自7月29日福建晋江的沃尔玛中国首家分店工会成立后,短短10日内,沃尔玛位于深圳及南京的四家分店再度成立工会。截至本文发稿前,沃尔玛已成立工会的分店包括福建晋江店、深圳湖景店、南京新街口店、深圳西乡前进路店和深圳布吉大芬店。
    尔后,有媒体报出今日沃尔玛将与全总就建会问题进行谈判。全总新闻中心负责人士表示,全总与沃尔玛的确有意展开“友好沟通”,但目前尚无时间表及其他可透露的细节。
    全总基层组织建设部部长郭稳才在会上强调指出,一个工会基层组织是否合法,判断标准有二:一,是否工人自愿组织成立;二,是否经过了上级工会的批准。“目前五家沃尔玛分店的工会都具备上述条件。”郭称。
    针对沃尔玛公司提出未收到全总的正式通知问题,郭稳才表示,根据《工会法》,基层工会的成立无需类似程序——截至目前全国已成立的170多万家工会,均无此程序。
    对于沃尔玛是否将按照《工会法》有关规定,支持配合工会开展工作。郭稳才称,首先相信它(注:沃尔玛)会履行——如果不履行,或暂时未履行,地方总工会及相关党委政府将积极督促其履行。“如果依然不履行,(全总)将看事态发展(采取措施)”。
    对于此前有说法称,地方工会组织以现金鼓励沃尔玛晋江店员工加入工会,全总人士表示,未见到类似说法,而此说法是失实的,是“不了解相关法律,不了解有关工作”。
    全总人士表示,地方工会在组建之初,尚未具备开展工作的条件,上级单位当然有责任予以指导帮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四十二条,“(二)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工会拨缴的经费”。据悉,此经费的60%用于基层工会开展工作,比如进行职工教育;40%上交上级工会。郭稳才解释说,沃尔玛各分店工会成立尚不足月,还未到企业向企业工会拨发经费的时间。“市总工会可先将经费打到沃尔玛工会帐上,以助其开展工作”。
    目前,全总尚无上半年全国外企新成立工会总数的确切统计。但郭稳才表示,今年3月提出年底外资企业建会达到60%的目标虽具有很大难度,但经过努力可以实现。
    至于能否实现沃尔玛在华60家分店年内达到60%建会的目标,郭称“需看各级工会努力程度——因为它难度更大”。一位全总相关部门人士对记者表示,沃尔玛分店建会到底将达到多少家目前尚难估计,“最近肯定还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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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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