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小额信贷事业的有关政策不日即将出台。
11月13日出版的最新一期杂志报道,孟加拉格莱珉银行创始人穆罕默德·尤努斯获得诺贝尔和平奖后访华时,中国银监会官员曾当面盛情邀请他“到中国来开设分行”,但尤努斯称,由于受到孟加拉监管法律的限制,到国外开设分行并无可能;但他建议中国向民间开放市场,允许愿意从事小额信贷事业者合法从业。
获知,尤努斯的这一呼吁,即将在中国获得回应。
最近,。这意味着,监管当局将在贫困地区开放农村金融市场,并开始将小额信贷机构纳入主流金融体系。这将是中国小额信贷事业的一大政策突破。
据了解,该政策草案的主要内容包括:对内外资统一开放、条件均等;此类机构的成立标准不同于传统商业银行,除了严格审查股东、经营者的任职资格,其他方面会另设标准;该银行将专门针对特定贫困地区开展业务、拥有在当地吸存和放贷的全牌照;银行成立初期,可以由指定的政策性银行发债来提供资金来源,未来也可以在发达地区或城市中心地区成立单一吸储机构,为这类银行提供批发资金;这类银行将由银监会专门监管农村金融机构的合作部来负责;等等。
如果上述方案如期面世,将是商业性可持续发展的小额信贷机构在中国被纳入主流金融的一个信号,也是“尤努斯冲击波”在中国获得的最强烈回应:除了2005年批准天津渤海银行的成立,从中国人民银行到今天的银监会,已经有十年的时间未审批过新设银行的牌照。
在这之前,监管当局的考虑是:金融改革的重点是重组和改造原有金融机构,而不宜增加新设机构。从2003年起,央行付出上千亿元巨资投入农信社改革,银监会从2004年开始也引导大银行关注小企业的金融服务,但农村金融下一步改革一直缺乏政策性的突破。
2005年,央行在五省市推动小额信贷公司试点。由于未获得监管部门支持,这些小额信贷公司被设计为“只贷不存”的机构,也不被列入金融机构范畴,表明小额信贷未能真正被纳入主流金融体系。
虽然连续三年的中央“一号文件”不断强调农村金融改革的必要性,并逐渐形成了农村金融市场可以向内、外资同时开放的政策导向,但实施办法至今阙如,显示监管当局态度仍十分谨慎。自新农村建设战略成为中央政策焦点后,又形成了一个各部门“挟农自重”的局面:农业部门要求农信社和农业银行免除农民的几千亿元贷款,亦有监管者称新农村建设资金应由财政发债筹集金额高达数十万亿元计。
这些形形色色的主张和观点,把财政补贴、贫困救助与金融服务的概念混为一谈,与建立健康有效的农村金融体系的目标相差甚远。今年9月,孟加拉格拉珉银行创始人尤努斯因小额信贷的成就,获得诺贝尔和平奖,也在中国的农村金融决策层引发震动。尤努斯30年的努力证明,向穷人发放无抵押担保小额贷款的银行也能成功。尤努斯得奖后随即访华,产生了更加持续的冲击。■
(全文详见11月13日出版的2006年第23期杂志“小额信贷银行在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