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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局吁停金光云南项目

2007年02月08日 00:17
在中国各富林省份斩获颇多的印尼林业巨头,首次遭遇来自中国林业主管部门的高调阻击



   记者从2月7日国家林业局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近日,国家林业局致函商请云南省人民政府,责令停止海南省金海浆纸业有限公司大规模并购百万亩国有森林资源的转让。
    2006年下半年,海南金海浆纸业有限公司拟并购云南省投资公司所持有的云南云景林纸股份有限公司58%的国有股份。因这一并购涉及100万亩国有林地和林木资产的转让,国家林业局致函云南省政府,尽快责成停止这一大规模并购国有森林资源的行为。
    海南金海浆纸业有限公司系由印尼金光集团亚洲浆纸业有限公司(APP)投建。金光(中国)原为印尼最大造纸企业APP的子公司,但APP于亚洲金融危机时陷入超过130亿美元的债务危机,后不得不从纽约股票交易所摘牌,金光(中国)则单独与中国债权银行实现债转股谈判。时隔不过数年,金光又在中国获得了来自国有银行的贷款支持,并迅速成为中国林业界最强势的公司。
    国家林业局发言人曹清尧表示,该股权并购涉及的100万亩森林资源资产的转让,并未进行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只由某评估机构出具了森林资源资产价值咨询报告书。而按照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的政策规定,咨询报告书不能作为森林资源资产的评估报告;这一咨询结果所确定的价格,也不能作为森林资源流转的底价。金海浆纸与云南省开发投资公司参考该咨询结果签订的远低于咨询结果价格的股权转让协议书,已违反了国家政策规定。
    按照中国有关林业法规,国有森林资源转让所涉及的审批、评估、收益分配和监管等重要事项,须在国务院制定具体办法后方可实施;转让国有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的,必须依法进行资产评估,以防止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获知,在林业系统内部,不乏长期跟踪关注金光公司举动的专业人士。国家林业局此项决议,更经过了包括资源管理、政策法规等四个司局的联合研究,历时近三个月。在作出上述宣布前,国家林业局亦征求过云南省的意见。
    云南方面对国家林业局此举的回应颇为严慎,相关事宜已统一交由省办公厅及省林业厅负责。
    “(这个表态)我们是始料未及。”国际环保组织绿色和平相关负责人刘兵告诉记者。他自2004年以来一直跟踪金光在中国涉嫌破坏环境的行为。绿色和平曾在2006年10月约请新闻媒体讨论金光的云南项目,指出其违反了商务部等出台的关于外资收购和国有资产流失的最新规定,但并未得到来自官方层面呼应。
    “应该说这个决定相当不错。”联系到的云南当地的一位森林学权威人士表示。金光项目在当地争议已久,涉及环保、程序、国有林地转让等诸多环节的问题,许多当地森林及环境学者都参与有关讨论和争鸣中。
  “值得注意的是,国家林业局并无权力叫停这个项目,”这位林业专家表示,“所以措辞上使用的是‘商请’二字。”亦因如此,百万亩森林转让案的最终结果仍在未定之中。
  在2月7日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林业局还公布了截至2006年底全国十起严重违法占用林地的项目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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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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