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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航空签订新一轮《金融服务框架协议》

季敏华
2007年11月16日 22:26
在南航财务的存款金额上限从10亿元大幅提至26亿元;鉴于此前委托理财的沉重教训,亦着意向市场保证其安全性

    随着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南方航空,上海交易所代码:600029)与中国南航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下称南航财务)原有金融协议即将在本年底到期,南方航空董事会已同意向股东大会提交新一轮《金融服务框架协议》,并于11月16日对此发布公告。
    新协议规定,南方航空任一时点在南航财务的存款余额(包括应计利息)不得超过26亿元人民币,任一时点向南航财务贷款的余额(包括利息支出总额)亦不得超过上述同等水平,就其他金融服务向南航财务支付费用的年度总额不得超过500万元。新协议有效期三年,截止于2010年底。
    南航财务高层表示,此次提高存款上限是因为南方航空的现金流量比过去几年大幅增加,因而相应需要增加其在南航财务的存款金额。
    长期以来,由南航集团控股的南航财务为集团成员公司提供财务服务,包括吸存放贷、买卖债券及委托投资。根据此次公告,截至2007年9月底,其总资产为15.48亿元,净资产为3.90亿元,资本充足率为42.80%,当年实现利润为2768万元。
    由于航空公司日常的现金流庞大,南方航空历来将部分暂时闲置的流动资金以及部分营业回笼款项存入其在南航财务的账户,南航财务则按约定以不低于央行规定的同期存款利率标准定期向南方航空支付存款利息。此外,南航财务亦为南方航空提供转账结算、贷款和其他金融服务。
    此前,生效于2004年底的原《金融服务框架协议》将于2007年底到期。该协议规定的南方航空在南航财务的存、贷款的交易上限为10亿元。此次将此设定提高到26亿元,公告给出的理由是因为2004年至2006年的三年间,南方航空的主营收入从241.94亿元提高到470.47亿元,平均年增长率约为39%。南方航空预计未来三年的收入仍将保持增长,带来资金结算量的快速增长,因此提高南航财务的存、贷款上限是为了满足南方航空资金管理的需要。
    盘活资金过程中的规范性在过去几年中曾一度被南航忽视,甚而为此陷于严重的财务危机。
    过去数年,南航集团下属多个部门都曾大举涉入委托理财,结果损失惨重。2005年间,由于委托理财造成的巨额亏损,数名原南航集团的高管在广州被调查或“双规”,此后与此相关的一些诉讼案件至今未宣判。近日,一名代理律师表示,案件宣判日期将近。
    2004年中,南方航空也曾一度以五亿元巨资直接投向委托理财。
    鉴于上一轮资金操作的教训,南方航空此番大幅提高在南航财务的存款金额,亦着意向市场保证其安全性。此次公告称,由于南航财务受银监会监督,所有存款将全部存入国家正式批准设立的银行,且南方航空向南行财务派驻董事监督后者的经营管理和内控制度,因此将可保证其存款的安全性。这一内容事实是对其2006年3月17日的公告的一次类似重申。
    南航集团总经济师兼南航财务董事长唐勇表示,南航财务自2005年下半年以来,已经进行了有关法人治理结构、内部经营管理等各方面的改革,债券、股权等投资都严格执行银监会的各项限制规定,“南航财务目前的存款安全性是没有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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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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