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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近三成供电企业存在问题

杨悦
2007年12月06日 22:48
电监会发布2007年供电监管报告如是显示。其中,供电质量问题最为突出,乱收费及利用垄断地位牟利现象也相当严重

  2007年12月6日,中国国家电监会发布了2007年供电监管报告,报告显示近三成的供电企业存在问题,电压不稳和电压不足情况突出。
  据电监会总监谭荣尧介绍,电监会在2007年二季度从全国3171家供电企业中,选取了275家供电企业,从供电质量、供电服务及市场行为三方面进行检查。从检查结果看,29.1%供电企业存在问题,而其中又以供电质量方面的问题最为突出,占查出问题的41.7%。
  报告指出,部分供电企业电压稳定检测仪器装备不足,并且没有对电压稳定性进行检测。还有一些企业对供电可靠率、电压合格率统计结果可信度不高,电压检测故障率过高。
  电监会新闻处处长张渝解释说,供电质量方面的问题主要是指电压不稳和电压不足,农村偏远地区供电质量尤其差,表现为电线铺设线路过长增加了供电线路损耗,转嫁为电费,抬高了农村电价;另外,电压不足会导致许多农机设备无法使用。
  其次,供电市场行为问题也比较严重,占查出问题的29.8%。突出表现个别企业乱收费、违规供电。另外,还有供电企业利用垄断地位实行行业保护。
  张渝说,一些用电企业在需要提高用电等级、增容增压时,由于供电垄断,经常被迫接受供电企业的“三指定”,即指定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设备材料。还有部分供电企业执行电价政策不到位。
  他举例说,辽宁省供电企业甚至向执行农村用电价格的企业收取城市建设附加费;湖南长沙电业局在电力监管机构已经行政许可得情况下,另行设立“二次许可”,要求承接电力工程的外来施工队伍必须与发包单位建立挂靠关系,取得其颁发的《进网施工安全合格证》,还有一些供电企业向用户推荐无资质的设计施工单位。
  另外,供电服务方面的问题占此次查出问题的20.2%,表现为部分供电企业办理用电业务时服务不规范,处理故障抢修、投诉记录不准确,信息披露不及时。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供电监管部主任贾英华表示,下周将在深圳召开整改工作会,明年一季度向社会发布监管整改报告。酝酿多年的电力用户调查,即供电服务满意度评价工作,也有望在明年一季度开展。这项调查主要针对普通居民和重点工业用户进行调查。
  贾英华指出,奥运会期间是北京的用电高峰期,北京地区的用电负荷为1456万千瓦,北京市能满足高峰用电负荷的1/3,其余将从山西、内蒙古调度用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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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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