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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能蒙牛合资受阻 宣告终止

赵何娟 实习记者 温秀
2007年12月19日 14:33
蒙牛、达能合资企业因未获地方政府批准而被迫终止

  刚刚与光明乳业宣告分手,深陷娃哈哈合资纠纷的达能集团(Danone)又遭遇挫折,达能与中国蒙牛乳业有限公司(香港交易所代码:2319,下称蒙牛)的合资项目于12月18日宣告终止。
  蒙牛18日晚间发布公告称,最近经各方商讨同意,不再按原先预期继续在中国生产和销售保鲜乳制品的合资项目。达能也公告称,与蒙牛乳业集团于2006年12月签订的成立合资企业的合约于2007年12月18日终止,原因是“进一步投资所需的先决条件在协议规定的时间内并未达成”。
  据悉,达能与蒙牛合资受阻的原因之一是一些合资项目未获当地政府的批准。
  达能在中国的连环失利,也让外界产生达能将从中国撤资的猜测。达能新闻发言人否认了这种说法,称此举并不意味着达能要退出中国,也与娃哈哈的合资纠纷无关。
  蒙牛与达能发来的联合声明还指出,合资文件的终止不会影响未来的合作前景。目前,作为合作的一个项目,蒙牛仍将代为加工、生产和销售达能旗下的“碧悠”酸奶产品。蒙牛还表示,将与达能在酸牛奶领域积极探索各种形式的合作方式,为中国消费者奉献最优质的产品。
  2006年12月18日,蒙牛宣布将与达能在酸奶领域合作,于内蒙古、北京和马鞍山成立共三家合资公司,均由蒙牛集团持股51%,达能持股49%。

部分地方政府拒批
  上述联合声明称,2006年12月,蒙牛集团与达能集团签署了系列合资文件。目前,拟议中的部分合作已经顺利展开,但双方在一些方面的外部合作条件尚不成熟,有关出资的先决条件也未能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前完成。
  蒙牛营销副总裁赵远花证实,按照当初的约定,如果在2007年12月18日前,无法满足双方合资所必须的前期先决条件,则自动终止合资合约。
  根据此前2006年12月18日,蒙牛公告的双方合资协议,合资交易完成的先决条件包括:合资合同和合资公司的章程细则获得中国审批机构的批准、合资公司获准签发营业执照并为经营各自业务取得全部必需的证照批文。
  据了解,一年以来,对于“先决条件”满足所作的工作进展并不顺利,部分合资企业的运作已经顺利展开,但是三家预期的合资公司成立的相关程序并未完全获得当地政府的批准。但是对于具体哪个项目已获当地批准,哪个项目未获批准,地方政府为何拒批,双方都拒绝给予明确答复。
  接近达能的人士告知,在这种情况下,合资协议作为一个整体行为无法顺利完成,合资协议也难以生效。
  蒙牛称,此次合同终止,除了根据事先协议分别于内蒙古、北京和马鞍山成立三家合资公司产生了若干生产成本,公司并未因不再继续合资而形成其他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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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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