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公司 > 要闻 > 正文

上海市房管局:囤地调查已经展开

张雅达
2008年03月11日 13:51
相关官员表示,取消囤地者拿地资格只是相关政策的开始,相应的细则和配套监管措施将随后出台

  “我们对开发商囤地问题的调查已经展开。”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下称上海市房管局)官员3月11日对记者表示。在9日公布的上海市第六号出让土地挂牌文件中,该局首次明确表示:有权取消囤地开发商本次竞买拿地的资格。
  对于上述遏制开发商囤地的新规则,上海市房管局土地利用处杨晓玲表示,这是地方上本着节约利用土地资源、规范房地产市场的原则,对国土资源部39号令《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和国务院3号文件《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的贯彻和落实。其直接目的是消化存地和遏制再次囤地现象。相应的细则和配套监管措施将随后出台。
  杨晓玲称,对于囤地违规行为,土管部门的态度很明确:在竞标的申报全过程中,如若监管部门发现开发商没有如实申报,有“囤地前科”,一律取消继续本次拿地的资格,其交纳保证金也会被没收。
  据悉,上海土地管理部门已对开发商囤地问题展开调查,这包括相关配套的城市土地管理监测、举报及对土地转让合同的跟踪等工作,对所谓“囤地”的界定会在合同中具体体现。杨晓玲同时表示,这一举措的确会给上海房地产行业带来一些震动。
  开发商方面也已意识到,政府将有进一步的后续动作。上海嘉定新城发展有限公司投资部主任王学东表示:将相关条款列入土地出让合同,政策警示效果将十分明显。在银根紧缩的背景下,上海这一政策必将加快在解决囤积土地开发速度,具体执行中抓几个“典型”亦在所难免。
  王学东指出,由于资金不到位等多种原因,开发商在拍得地块后迟迟不签土地出让合同,拖延土地出让时段的现象目前也很突出。
  长期以来,地方政府对于土地囤积问题家底不清,对囤地行为也就一直难有作为。中国指数研究院中国房地产指数系统副主任陈晟表示,上海土地管理部门上述政策的出台,将是一系列具体指标和硬性规定出台的第一环,可行性很强:先是摸底,接下来可能根据拆迁难度、囤地升值等具体原因对“囤地”性质规定确认细则和执行条款。而目前市场对进一步配套政策也十分关注。
  陈晟认为,与其他地区相比,上海的闲置开发土地比例并不算最高,因此新规则将成为上海市针对土地使用的一个整体监管措施。
  据建行研究部发布的《下半年经济金融形势分析与预测》报告,2001年初至2007年5月,全国房地产开发商累计购置土地面积21.62亿平方米,实际仅开发完成12.96亿平方米,相当数量的土地被囤积和倒卖。上海统计年鉴数据显示,历年来上海共批出总面积为75万亩至80万亩的建设用地,截至去年底,未开发面积约17万亩至18万亩。■

  推荐进入财新数据库,可随时查阅公司股价走势、结构人员变化等投资信息。

版面编辑:运维组
推广

财新网主编精选版电邮 样例
财新网新闻版电邮全新升级!财新网主编精心编写,每个工作日定时投递,篇篇重磅,可信可引。
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