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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电电力可分离债获批

李其谚
2008年05月06日 10:24
发债规模不超过39.95亿元,将有利于公司优化债务结构

  5月5日,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交易所代码:600795,下称国电电力)发布公告,称公司发行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申请已获证监会核准,发债规模不超过39.95亿元,主要用于偿还短期融资券、替换其他贷款和项目的开发。
    “此次发债主要还是为了规模扩张。”一位投行人士说。国电电力早在年初就提出了发债申请,后因高层面临调整而延期。4月,中国国电集团原总经理周大兵退休,朱永芃接任国电集团总经理,李庆奎任国电集团党组书记。
     公告披露,国电电力本次将发行不超过39.95亿元分离交易可转债,每张面值为100元人民币,按面值平价发行;债券期限为6年;票面利率预设区间为1.00%—2.00%。此次发债所筹集的资金将主要用于偿还短期融资券、替换其他贷款和项目的开发。其中,17亿元用于偿还即将于2008年6月到期的短期融资券,12亿元用于偿还循环贷款,其余11亿将投入大同电力项目、内蒙古东胜热电项目等项目的开发。
     国电电力近两年扩张速度加快,控股装机容量由2005年末的835.95万千瓦增长至2007年末的1230.9万千瓦,增长幅度为47.25%,发电量由2005年的469.09亿千瓦时增长到2007年657.95亿千瓦时,增长了40.27%。
     2007年,国电电力收购了国电集团持有的国电浙江北仑第一发电有限公司70%的股权、国电石嘴山第一发电有限公司60%的股权、国电大渡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18%的股权、国电内蒙古东胜热电有限公司50%的股权、国电建投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50%的股权和浙江浙能北仑发电有限公司2%的股权。
     与此同时,由于扩张的加快,国电电力的负债规模也在扩大。2007年,国电电力的流动比率、速动比率较以前年度都有所下降,且短期负债的比例偏大。根据公告披露的数据,国电电力的负债总额为45.59亿元,其中各类短期负债总额达44.84亿元;超过一年以上的中长期债务仅7500万元,在总负债中的比例只有1.65%。
     此次发行分离交易可转债,债券部分期限6年,存续期内利率固定不变。“此次债券部分募集资金替换部分短期债务,有利于国电电力负债结构的优化。”一位电力行业分析师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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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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