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公司 > 要闻 > 正文

米塔尔中国收购路蒙上阴影

张伯玲
2008年05月14日 20:00
收购东方集团申请未获商务部批复,中钢协已就外资收购中国民营钢企向监管部门提出意见

  5月13日,东方集团控股有限公司(香港交易所代码:0581,下称东方集团)发布公告,称阿塞洛米塔尔(Arcelor Mittal,下称米塔尔)的收购申请“没能获得中国商务部的反垄断批复”,这为米塔尔在中国的收购之路蒙上阴影。
  东方集团在公告中宣布,双方此前签订的股东协议失效。2007年11月9日,米塔尔和东方集团签署了股东协议,决定将使米塔尔持有的东方集团股权比例增至73.13%。该协议的生效条件之一,是米塔尔必须在六个月内获得中国监管部门的反垄断批复。
  截至2008年5月9日六月期满,米塔尔未能获得这一批复。
  这并不是米塔尔在中国并购行动的第一次受挫。2007年,米塔尔拟入股莱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代码:600102,下称莱钢股份),因监管部门的反对而失败。2005年7月,米塔尔控股湖南华菱管线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交易所代码:000932,下称华菱管线)的计划也因发改委发表不同意见而最终退后一步,仅以第二大股东身份入股。
  东方集团在中国钢铁企业中属于中小企业,中国东方集团旗下的主要经营实体是位于唐山的河北津西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年产能约为400万吨。此次商务部究竟为何裁定米塔尔收购东方集团涉及垄断?就此致电商务部外国投资管理司制造业处询问,但未获明确答复。
  根据2007年国家发改委和商务部联合颁布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7年修订)》,钢铁属于限制外资投资的行业。国家发改委之前颁布的《钢铁产业发展政策》则规定,原则上不允许外资控股中国的钢铁企业。
  中信证券钢铁行业分析师周希增也说,上述限制政策主要针对国有钢铁企业。从香港或新加坡股票市场收购中国民营钢铁企业的股权,应该没有明确限制。
  他认为,米塔尔收购中国钢铁企业一再受挫,应与外资进入中国钢铁行业势头过猛,国家意图对外资控股钢铁企业进一步加强控制。
  中国钢铁工业协会(下称中钢协)副秘书长戚向东在接受采访时明确表示,无论是国有钢企还是民营钢企,都不应该被外资控股。
  他表示,目前中国钢铁产量、消费量、净出口量以及铁矿石进口量均居世界第一。钢铁行业是中国的基础性产业,如果被外资控制,中国钢铁价格必然大幅上涨,从而引起重工业链条的系列反应,威胁到国民经济,产品出口也会流失大量资源。
  戚向东透露,尽管国家钢铁产业政策对外资收购民营钢企还没有做出明确限制,但中钢协已就此事进行了广泛调研,并已将意见上交给了国家发改委和商务部。■

  推荐进入财新数据库,可随时查阅公司股价走势、结构人员变化等投资信息。

版面编辑:运维组
推广

财新网主编精选版电邮 样例
财新网新闻版电邮全新升级!财新网主编精心编写,每个工作日定时投递,篇篇重磅,可信可引。
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