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股价上涨幅度巨大,激励对象可获收益远超计划制定时的预期,公司决定将已授期权数量由4303.8万份减少至1292.4万份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交易所代码:600739,下称辽宁成大)6月28日发布公告,拟将已授出的4303.8万份期权数量缩减70%,至1292.4万份。
辽宁成大于2006年9月5日推出股权激励计划,拟授出4050万份股票期权,占公司总股本的8.13%。计划分三次实施,第一次是2006年9月5日,授予激励对象股票期权1970万份;第二次是2006年12月28日,授出325万份;第三次是2007年12月28日,授出172.8万份。由于公司于2006年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前两次授权数量分别调整为3546万份和585万份,合计授出4303.8万份。
根据激励计划,上述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8.75元,即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布前一交易日的收盘价。2008年6月30日,辽宁成大收盘价为24.84元,为行权价格的1.84倍。
由于激励计划公布后,辽宁成大股价涨幅巨大,至2008年6月26日,已累计上涨300%,期间最高涨幅为843%,这使得激励对象可获收益远远超过股权激励计划制定时的预期。
辽宁成大公告称,将把第一次授出期权调整至896.4万份,其中原计划授予董事长尚书志的540万份调整至129.6万份;第二次授出期权调整至223.2万份;第三次授出期权保持不变。
辽宁成大称,此次调整能“更好地体现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原则,更好地平衡股东、公司、员工及激励对象几者之间的利益关系”。
据悉,辽宁成大已分别与相应激励对象签订了《关于股票期权授予协议书的补充协议书》,确定了缩减后获授股票期权的数量。并将有关材料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中国证监会未提出异议。
据了解,中国证监会目前对收益过高的股权激励行为并无特别规定,仅国务院国资委有所限制。此前了解到,国务院国资委拟在即将出台的股权激励试行办法补充意见中规定,高管人员股票期权激励收益超出计划设定水平部分,只能按照50%比例行权,收益最高不能超过股票期权授予时薪酬总水平的50%。
近日公布股权激励计划的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交易所代码:000031)、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交易所代码:600583)、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交易所代码:600498),对此均作出了相应规定。
美世咨询亚洲区高管与股权激励业务总监郑伟对记者表示,辽宁成大的做法,为实施股权激励的国有企业如何处理行权价格大幅高于或低于股价的情况开了先例。“但辽宁成大的做法并不妥当。”郑伟说,“公司在设计股权激励的同时应该把这些可能出现的情况考虑进去,设计本身是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防范这种情况的出现的。”
新会计准则规定,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费用计入成本。2007年度,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交易所代码:600887)曾因列支期权成本5.54亿元导致全年大幅亏损。
辽宁成大的前身是辽宁省针棉毛织品进出口公司,成立于1993年,主业为国际贸易、医药连锁、商业投资、金融投资。2007年,得益于广发证券投资收益大幅增加,辽宁成大净利润为21.13亿元,比上年增长310.02%。其中,期权费用为6914.0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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