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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娃法律战重启

赵何娟
2008年07月01日 13:35
娃哈哈沈阳竞业禁止诉讼再胜诉;达能30日表示将上诉,此前,已就杭州仲裁结果提起上诉

  在短暂的休战和谈到期之后,因达能和娃哈哈创始人宗庆后未能达成和解协议,双方在法律战场的交锋又重新开始。
  6月下旬,娃哈哈集团宣布沈阳竞业禁止诉讼胜诉。达能则在30日称对判决结果不服,将提起上诉。此外,还获悉,在此之前,达能已针对杭州对娃哈哈商标的仲裁结果,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申请撤销仲裁的起诉。双方各地的诉讼和仲裁均已陆续展开。
  
娃哈哈沈阳胜诉
  沈阳娃哈哈饮料有限公司小股东起诉达能法籍董事秦鹏违反个人竞业禁止约定,6月25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娃哈哈胜诉,秦鹏被判赔共计40万元,并不得再担任合资企业中的董事。这是达能、娃哈哈休战和谈期限过后的第一宗判决。
  根据沈阳市中院判决书,秦鹏在担任沈阳娃哈哈饮料有限公司董事期间,还在其他与该合资企业相竞争的公司中担任董事和董事长,包括:乐百氏(广东)饮用水有限公司董事长和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判决认定,沈阳娃哈哈饮料有限公司的销售额、产品价格和市场占有率均下降。这是该公司面临来自乐百氏等公司竞争的结果。因此,判决认定秦鹏违反了中国的《公司法》。
  达能6月30日发布声明,对判决结果表示“非常遗憾”, 并将依法上诉。达能称,秦鹏兼任多家达能投资公司的董事,是公司职务需要,而非个人意愿。
  “受母公司或总公司委派,由一人同时担任多家子公司或关联公司董事的做法,在目前国际国内的商业实践中十分普遍。对此,中国现行法律没有任何禁止性的规定。”达能方面称,这些董事与宗庆后的不同在于,他们从未从中获利,而宗庆后在大多数非合资企业任职并非娃哈哈集团委派,而且也有个人利益。
  有趣的是,达能在沈阳市中院同一法庭也对宗庆后提起了“竞业禁止”诉讼。目前该案已完成审理程序。达能认为,“宗庆后先生在担任娃哈哈合资公司董事长期间,同时任职多家非合资企业董事或董事长,利用职务便利自营或为他人经营同类业务(这些公司均属其自己或亲属控股),与合资企业有直接利益冲突。他没有忠于合资企业董事长的职责,损害了合资企业的利益。这种行为,正是中国公司法明确规定的董事竞业禁止行为。”
  在此之前,桂林市中院于2007年12月7日已判决达能董事嘉柯霖违背“竞业禁止”败诉,并判赔50余万元,此案达能早已提起上诉,正进入审理期,但目前尚未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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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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