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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网易腾讯获央视网奥运赛事转播授权

张威
2008年07月16日 18:41
央视网负责人称,三门户在转播权利方面和搜狐相同;各网站在奥运上的争夺由来已久      

央视网负责人称,三门户在转播权利方面和搜狐相同;各网站在奥运上的争夺由来已久
  
  
7月15日,新浪、网易、腾讯三大门户网站与央视网(CCTV.com)签约,宣布获得2008北京奥运赛事的互联网转播授权。
  四方签署的授权协议中规定,三家企业均具备第一时间对央视网转播的北京奥运会赛事进行网络直播、点播的权益,其中包括了开幕式、闭幕式以及重点赛事内容。
  新浪当日就签约一事表示,三家门户网站此次获得的奥运赛事视频内容授权,“将不少于其它任何与央视网就奥运视频权益达成合作的互联网网站”,其网站用粗体标注了“其它任何”四字。
  2008年6月24日,搜狐率先宣布,成为央视网的奥运战略合作伙伴,获奥运赛事转播授权。当时搜狐称,搜狐是央视网惟一奥运新媒体战略合作伙伴,拥有最多的新媒体转播权益。奥运新媒体授权分为战略合作伙伴、视频直播合作伙伴和视频点播合作伙伴三类,战略合作伙伴是最高等级。
  但在昨日的签约仪式上,针对有人提问搜狐是否具有独家视频,央视国际网络有限公司总经理汪文斌明确表示:“在奥运赛事视频方面,应该说大家所获得的都是一样的。”
  2007年12月18日,央视网正式与国际奥委会签约,成为中国大陆和澳门地区2008北京奥运会惟一官方互联网/移动平台转播机构。央视网拥有奥运赛事3800个小时的赛事直播,赛事期间视频直播、轮播、点播总时长将达到2.4万个小时。
  汪文斌称,如果没有新的意外,赛事转播的网络授权至此截止。除搜狐、新浪、网易和腾讯四家门户网站,还包括了PPLIVE、悠视网等九家视频网站。国内著名视频网站优酷、土豆、56均未得到授权,不在其列。
  搜狐与新浪等三家门户网站在2008年北京奥运会新闻报道、广告发布等方面竞争已久。
  2005年11月7日,搜狐成为北京奥运会互联网内容赞助商,享有2008年北京奥运会的“独家赞助权益”。
  搜狐的网页显示,该门户网站奥运“独家赞助权益”主要包括了四个方面:一是奥运赞助商资格,主要在于徽记、吉祥物、主题歌曲和图案使用权等相关权利;二是拥有北京奥运中国体育代表团相关权益,网络独家拥有赛事期间中国体育代表团所有明星资源;三是在互联网媒体上使用北京奥运会赞助商组合LOGO及相关的称呼进行商业活动宣传等权利;四是对于北京奥运合作伙伴和赞助企业,如在互联网上投放该企业奥运组合标志广告、进行互联网赞助、及与互联网媒体品牌举行奥运联合促销等活动只能选择搜狐。
  去年8月,上述搜狐奥运“独家赞助权益”第四项即网络广告投放独家权的争夺,使双方竞争达到一个高潮。
  2007年8月15日《华尔街日报》刊文称,国际奥委会有关人员表示,奥运互联网媒体赞助商并不拥有任何广告上的独家权益。文章还引述了新浪网总编辑陈彤的话称,搜狐取得的仅是官方网站的运营权,除此之外并没有其他排他性权利。
  一星期后,北京奥组委向媒体表示,搜狐在奥运赞助商采用奥运官方标志做广告方面有独家发布权。北京级别的赞助商只允许在搜狐发布与奥运有关的网络广告。“北京级别”指的是北京2008奥运会的21家合作伙伴和赞助商,不包括国际全球合作伙伴。
  北京奥组委当时称,新浪、网易和腾讯只能获得奥运会国际赞助商关于奥运五环的广告、北京奥运会赞助商的不带五环的广告以及非奥运赞助商的广告。
  广告争论之外,有关奥运赛事报道的争夺亦在如火如荼进行。
  7月14日,张朝阳宣布,搜狐奥运报道全面启动。作为2008年奥运会所有赞助企业中惟一一家互联网企业,搜狐将在2008北京奥运会比赛期间组织逾700人的专业报道团队,其中前方入场的持证记者100人,后方处理平台的有证记者200人参与奥运相关的报道,它将成为除央视和新华社外,报道团队规模最大的单位。
  早在2007年7月19日,新浪、网易、腾讯宣布三方结为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组建“奥运报道联盟”,与搜狐形成对抗之势。
  尽管没有直接采访权,但新浪则采用了另外一种方式“曲线”报道奥运赛事。其网站宣称:参与奥运报道的500多个文字记者中,有150个文字记者会与新浪建立深入的合作,为新浪提供信息。而三大国际通讯社法新社、美联社和路透社共有将近1000个注册的记者证,也为新浪“独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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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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