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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冲重组成本 鞍钢集团再举牌“攀钢系”

2008年09月10日 16:51 来源于 caijing
两次低价增持攀钢钢钒、攀渝钛业、长城股份至各10%股份使得鞍钢集团可减少支付现金选择权7.85亿元的成本


 
  一月之内,鞍山钢铁集团(下称鞍钢集团)已是第二次在二级市场上举牌“攀钢系”下属三家上市公司。
  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交易所代码:000629,下称攀钢钢钒)、攀钢集团重庆钛业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交易所代码:000515,下称攀渝钛业)和攀钢集团四川长城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交易所代码:000569,下称长城股份)9月9日晚同时发布公告称,截至9月9日,鞍山钢铁集团公司持有上述三家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分别已占三家公司总股本的10%。
  9月10日,在接受采访时,攀钢钢钒董事会秘书处的一位工作人员坦承,此次鞍钢集团从二级市场再度竞购攀钢系股票,主要是为了让攀钢的整体上市更加稳定,“应该与收购无关。”
  根据此前公布的一系列公告,攀钢集团原本计划以攀钢钢钒为主,通过换股方式吸收合并旗下另外两家上市公司攀渝钛业和长城股份,以实现整体上市。
  同时,攀钢集团向上述三家上市公司的小股东提供了一个“现金选择权”方案,即不愿意换股的小股东可按高于当前股价的一个指定价格,将持有股份卖给鞍钢集团集团。鞍钢集团愿以9.59元、14.14元、6.50元收购攀钢钢钒、攀渝钛业和长城股份的流通股。
  8月15日,“攀钢系”三家上市子公司公告称,作为攀钢集团重组计划的一部分,鞍钢集团分别收购了攀钢钢钒、攀渝钛业和长城股份这三家子公司5.09%的股权。
  鞍钢集团在两次增持后都表示,买入上述三家公司股票,是为降低其社会公众股东行使现金选择权所需成本,公司在未来12个月内,不排除在合适的市场时机下继续增持上述公司股票。
  由于承担了为攀钢钢钒重组提供现金选择权的第三方角色,鞍钢集团已经是上述三家上市公司股价涨跌的利益直接相关者。如果攀钢钢钒、攀渝钛业、长城股份的股价未来不能在9.59元、14.14元、6.50元换股价之上,鞍钢集团集团很可能面临被迫拿出至少200亿元现金给投资者的困境。
  银河证券钢铁行业分析师孙勇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从两次举牌的情况来看,鞍钢集团增持的投入,不仅扭转了市场对“攀钢系”整合的预期,而且也减少行使现金选择权的成本。
  尽管三家上市公司并未公布鞍钢集团两次“举牌”所投入的资金,但按照三只股票在两次“举牌”前的20日均价推算,鞍钢集团两次花费的资金约为17.5亿元和15.68亿元。而根据9月9日攀钢钢钒、攀渝钛业、长城股份7.68元、11.17元、5.15元的收盘价和9.59元、14.14元及6.50元换股价的价差计算,鞍钢集团由此可以减少支付给选择现金的“攀钢系”股东7.85亿元成本。■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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