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对南航集团和东航集团完成注资后,国资委对电力央企的注资计划终于出台,但发电企业期待中的“亏损补贴”未能实现。
2月20日,国资委网站刊登了《2008年国资委向中央电力企业安排灾后重建注资有关情况的说明》(下称《说明》)。《说明》披露,200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中向部分中央电力企业提供了126.70亿元灾后重建资本性支出。
其中,向国家电网公司注资87.30亿元,向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注资33.4亿元,向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注资2.5亿元,向中国华能集团公司注资2.5亿元,向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注资1亿元。
“注资是为了在地震灾害中遭受损失的中央电力企业用于灾后重建”,国资委宣传部一位相关负责人说。
国资委也在《说明》中披露,此次注资主要“考虑到中央电力企业在低温雨雪和汶川地震两次自然灾害中损失较重,并承担了抢修电力基础设施和恢复电力供应的重要任务,为抢险救援和抗震救灾提供了有力保障”。
此前,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多次向财政部及国家发改委提交报告,呼吁在电价调整难以完全到位的情况下,尽快出台财政补贴政策。
但国资委在《说明》中指出,“上述注资主要用于受灾地区中央电力企业恢复生产。除此以外,2008年国资委未向中央电力企业安排其他注资事宜”。
这意味着发电企业将无法获得“政策性亏损”的补贴。对于全行业亏损的发电企业来说,是令人失望的消息。
2008年年底,国资委已经把电力企业巨额亏损的性质认定为“政策性亏损”,亏损原因为“价格倒挂”。一位发电企业的高层说,发电企业此前曾多次上书国资委,希望能争取到国资委的补贴。
“政策性亏损,应该由中央财政来补贴”,上述人士表示,“不过我们也理解,向航空公司注资后,国资委的包袱已经很重了。”
银河证券电力业分析师邹序元认为,“此次国资委对发电企业的注资很少,且基本都是对集团注资,除了已经公布的桂冠电力外,注资对其余的上市公司几乎没有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