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拉克议会油气委员会秘书长17日公开表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下称中石油)2008年11月10日与伊拉克政府签署的《艾哈代布油田开发服务合同》违反了伊拉克的法律,因为该合同的签署并没有获得伊拉克议会的批准。
2009年4月17日,伊拉克议会油气委员会秘书长贾比尔(Jabir Khalifa Jabir)在伊拉克油气委员会官方网站上发布了上述意见。
《艾哈代布油田开发服务合同》是2003年海湾战争之后,中国石油公司同伊拉克签订的第一单石油合同,也是战后伊拉克政府与国外公司签订的首个石油合同。项目总投资为30亿美元,合同期限23年,约定在三年内建成日产2.5万桶原油及六年内建成日产11.5万桶原油的产能。油田投产后,还将为附近的电站提供发电燃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