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4月上调部分钢材出口退税率后,国家再次上调部分钢材品种的出口退税率。业内人士认为,此次上调出口退税率,对国内的钢材出口不会有实质的拉动作用。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在6月3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提高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下称通知)中称,自2009年6月1日起,合金钢异性材等钢材、钢铁结构体等钢铁制品、剪刀等商品的出口退税率提高到9%。
通知所附《提高出口退税率的商品清单》显示,本次钢材出口退税率上调主要涉及的品种包括普碳热轧板卷、普碳中厚板、冷热轧窄带、截面高度≥80mm的大型型钢、部分合金条杆、合金钢平板轧材、硅锰钢丝和其他合金钢丝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