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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再行闲置土地登记制度

2010年01月21日 21:06 来源于 财新网
是否重拳出击土地市场,仍待观察

  【财新网】(记者 张丽华)在拟收回和督促开工一批闲置土地后,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土地管理局(下称规土局)决定再次实施闲置土地登记制度,以期进一步规范土地市场。

  1月20日,规土局在其网站上发布公告,要求拥有闲置土地的开发商向各区县规土局登记,并说明闲置原因。

  根据公告,按约定时间未开工的、领取《建设用地批准书》满一年未开工的、签定土地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批准后满一年未开工的,必须至相应区县规土局登记。

  2007年,上一轮土地市场火爆之时,上海也曾要求登记闲置土地。

责任编辑:陈雪 |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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