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鲍有斌)海螺水泥(600585.SH/00914.HK)2月1日宣布,将向控股股东海螺集团借款不超过48亿元人民币。
海螺水泥发布公告称,控股股东海螺集团已发行中期票据筹得资金,借给公司,款项不超过48亿元人民币,主要用于集团的节能技改项目(包括余热发电、码头等)建设、改善融资结构和补充流动资金等。年利率为4.83%,借款期至2013年1月24日。
海螺集团于1月28日发行2010年第一期中期票据,期限3年,发行规模为50亿元,票面利率为4.45%。主承销商为农业银行,副主承销商为招商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