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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安动力股权置换案获证监会批准

2010年04月28日 17:57 来源于 财新网
东安动力股权将被顺利转至中国长安名下,以进一步整合汽车资源

  【财新网】(实习记者 赵敬敬 28日发自北京)4月28日,中国证监会已批准东安动力的股权置换建议,并核准豁免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因协议转让而持有东安动力54.51%股份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东安动力相关股权由此即将完成向中航工业的转换。下一步,东安动力股权将被划转至中航工业旗下的中国长安,进一步加强其汽车业务链。

  2009年11月4日,中航科工与中航工业签署《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与中国航空科技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之国有股权置换协议》(下称《股权置换协议》),以中航工业持有的中航光电43.34%的股权,共计1.1亿股作为对价,收购中航科工持有的东安动力54.51%的股权,共计2.5亿股。其中,中航工业持有的中航光电43.34%的股权价值17.7亿元,中航科工持有东安动力54.51%的股权价值23.7亿元,交易差额约6亿元将由中航工业在《国有股权置换协议》生效后20个工作日内现金支付给中航科工。

责任编辑:郭琼 |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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