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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延长至明年底

2010年06月03日 16:27 来源于 财新网
试点地区由原来9个省市再增加19个省市
  【财新网】(记者 鲍有斌3日发自北京)今天(6月3日)上午举行的商务部、财政部和环保部联合召开全国家电以旧换新工作会议上宣布,家电以旧换新政策逐步推广到全国范围内实施,截止时间暂定为2011年12月31日。

  河北、山西、辽宁、大连、吉林、黑龙江、安徽、福建、厦门、江西、河南、湖北、湖南、重庆、四川、贵州、陕西、甘肃、青海等19个省(区市)从6月1日起开始实施家电以旧换新政策。

  去年6月1日,我国在北京、天津、上海等9个省市开展家电以旧换新试点工作。家电以旧换新补贴包括家电补贴、运费补贴以及拆解处理补贴,补贴产品范围依然是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空调、电脑五类。

责任编辑:王玉虎 |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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