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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税“空转”扩编 地级市加入试点

2010年09月01日 10:39 来源于 财新网
包括四川自贡市、内江市,青海西宁市等多个省份的地级市已经加入物业税“空转”试点
  【财新网】(综合媒体报道)尽管有物业税的出台已转向调整房产税的思路,但始于2003年的物业税“空转”试点工作仍在继续进行,各省份目前正根据当地情况选定的一批地级市加入试点。

  《上海证券报》消息称,包括四川自贡市、内江市,青海西宁市等多个省份的地级市已经加入物业税“空转”试点。与以往不同,这些城市并不是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试点城市,而是各省份根据当地情况选定的。

  报道称,包括山东青岛市、云南曲靖市等一些地级市也正在积极落实“空转”试点事宜,下半年还会有更多地级市加入到物业税“空转”队伍中来。

责任编辑:王玉虎 |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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