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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不分户籍每户只能新购一套住房

2010年10月07日 22:39 来源于 财新网
积极准备房产税改革试点,并计划五年新增100万套保障性住房
  【财新网】(综合媒体报道)10月7日晚,上海市政府网站公布了房地产调控细则,对上海市及外省市居民家庭,暂定只能在上海市新购一套商品住房(含二手存量住房),计划五年新增100万套保障性住房,并将做好房产税改革试点的各项准备工作。

  当日上海市政府批转的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加快推进住房保障工作的若干意见》,主要内容如下:

  一是严格执行差别化信贷政策,抑制不合理住房需求。各商业银行对居民家庭贷款购买商品住房的,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认真执行央行、银监会的最新规定,对贷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停止发放住房贷款。对非本市居民在本市购买住房申请贷款的,应提供从申请之日起算的前两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一年以上的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不能提供的,商业银行暂停发放住房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也作相应调整,停止对购买第三套住房及以上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

责任编辑:毕爱芳 |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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