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称,公司已于9月30日收到福建省环境保护厅下发的《福建省环境保护厅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书指出紫金矿业两次污染汀江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187.71万元。决定书做出行政处罚除明确了罚款金额外,还责令紫金矿业采取治理措施,消除污染,直至治理完成。
【财新网】(记者 张旭升 徐明)就今年7月发生的紫金矿业福建上杭县一矿厂污染事件,昨日,紫金矿业(601899.SH/02899.HK)发布公告称,已接到福建省环保厅发出的处罚通知,涉及罚款金额956.313万元人民币。
公告称,公司已于9月30日收到福建省环境保护厅下发的《福建省环境保护厅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书指出紫金矿业两次污染汀江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187.71万元。决定书做出行政处罚除明确了罚款金额外,还责令紫金矿业采取治理措施,消除污染,直至治理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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