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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价100亿元 唯冠指苹果在华销售iPad侵权

2010年10月27日 13:28 来源于 财新网
唯冠国际表示拥有iPad中国商标,苹果公司并未取得在华使用权
  【财新网】(综合媒体报道)苹果公司在中国销售iPad涉嫌商标侵权?10月26日,唯冠国际表示,其在中国大陆的全资子公司唯冠科技为iPad中国商标权拥有者,苹果公司在华销售iPad是侵权行为。苹果应为此支付人民币100亿元。

  据《中国证券报》报道,唯冠国际实质控制的唯冠台北公司在2000年注册了iPad电脑等多种电子产品的欧洲与世界其他各地的商标。2001年6月和12月,唯冠科技又先后申请注册了两项iPad的中国商标。

更多报道详见【专题】ipad商标之争
责任编辑:王玉虎 |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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