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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人均面积超28.81平方米二套房公积金拒贷

2010年11月29日 15:46 来源于 财新网
公积金申请二套房(人均平均面积低于28.81平方米)贷款利率为同期首套个人贷款利率1.1倍,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
  【财新网】(记者 鲍有斌)即日起,北京原房屋人均居住面积高于且包含28.81平方米,购房者申请公积金二套房贷将被拒贷。

  今日(11月29日)上午,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落实<关于规范北京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下称《通知》)。

  《通知》指出,新受理个人贷款业务借款申请人属于购买首套自住房的, 房屋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房屋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

责任编辑:王玉虎 |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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