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马媛)工信部等18个部委近日联合下发《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考核实施方案》(下称《方案》),要求对未完成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的省,省级人民政府应在公告后一个月内,向工业和信息化部、能源局书面提出整改措施,限期整改。
《方案》强调,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前,各部门严格控制该地区的国家投资项目,暂停对该地区项目的核准和审批。
《方案》规定,对未按期淘汰落后产能的企业,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暂停提供任何形式的新增授信支持,同时,投资管理部门不予审批、核准和备案新的投资项目,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不予批准新增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