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综合媒体报道)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日前发布要求申报2011年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一体化的通知,根据新规测算,光伏项目补贴幅度较2009年有40%的下降。
两部委的联合通知显示,本次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项目示范申报,各省份总装机容量原则上应不超过10兆瓦。对示范项目采用的晶体硅组件、并网逆变器以及储能铅酸蓄电池等关键设备,按中标协议供货价格的50%给予补贴;对光伏示范项目建设的工程安装等其他费用,将采取定额补贴,标准暂定为6元/瓦。。
据《第一财经日报》报道,在2009年,补贴标准上限为20元/瓦;2010年则是17元/瓦。目前,156平方毫米光伏组件售价约为12元/瓦,据此计算,目前光电项目所获补贴上限为12元/瓦,较两年前有40%的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