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公司 > 要闻 > 正文

中国光伏新政将削减四成补贴

2011年02月11日 13:43 来源于 财新网
财政部、住建部要求各省份总装机容量原则上不超过10兆瓦

  【财新网】(综合媒体报道)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日前发布要求申报2011年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一体化的通知,根据新规测算,光伏项目补贴幅度较2009年有40%的下降。

  两部委的联合通知显示,本次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项目示范申报,各省份总装机容量原则上应不超过10兆瓦。对示范项目采用的晶体硅组件、并网逆变器以及储能铅酸蓄电池等关键设备,按中标协议供货价格的50%给予补贴;对光伏示范项目建设的工程安装等其他费用,将采取定额补贴,标准暂定为6元/瓦。。

  据《第一财经日报》报道,在2009年,补贴标准上限为20元/瓦;2010年则是17元/瓦。目前,156平方毫米光伏组件售价约为12元/瓦,据此计算,目前光电项目所获补贴上限为12元/瓦,较两年前有40%的下降。

责任编辑:王玉虎 | 版面编辑:运维组
推广

财新网主编精选版电邮 样例
财新网新闻版电邮全新升级!财新网主编精心编写,每个工作日定时投递,篇篇重磅,可信可引。
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