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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房地产调控细则温和出台

记者 安旸
2011年02月25日 12:01
要求外地人在广州购房提供一年以上纳税证明

  【财新网】(记者 安旸)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2月24日公布了广州房地产“新国八条”调控细则,对于外地人在广州购房,细则要求提供一年以上纳税证明,同时对本地居民停售三套房,对外地居民停售二套房。

  广州市政府办公厅公布的《关于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称,将从今日起对广州市十区(增城、从化除外)执行限购措施。对在广州已拥有一套住房的广州户籍居民家庭(包括购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能够提供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两年内在广州累计缴纳一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广州户籍居民家庭,限购一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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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玉虎 |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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