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综合媒体报道)日前,青岛确定了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租房的标准,规定没有本市户口的外来务工人员,也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据大众日报3月15日消息,青岛市住房保障中心副主任王育生透露,具备以下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可以申请公租房:交纳社会保险连续满1年或累计满3年;与用工单位签订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在本市没有住房。
新就业职工申请公租房,需具备的条件是:有市区户口(包含七区及高新区);从毕业次月算起,就业时间不满5年;与用工单位签有劳动合同;父母在本市没有私有住房,也没有承租公有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