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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律师解析华视传媒对DMG前股东诉讼案

2011年03月23日 11:21 来源于 财新网
一位美国资深律师认为,华视传媒在美国对DMG前股东的诉讼案件,表明中国在美上市公司思维方式正在改变

  【财新网】(见习记者 谷永强)美国 Harris & Moure律师事务所律师丹·哈里斯(Dan Harris)认为,长期以来中国公司都是根据自己的原则来做生意,而很少考虑合同的约束;随着赴美上市中国公司的增多,这种情况将得以改变,华视传媒及DMG前股东在美诉讼将成为合同争议的一个重要判例案件。

  2009年10月,华视传媒宣布以1.6亿美元收购DMG,根据双方签署的合并协议,华视传媒当年应向DMG原股东支付1亿美元,之后两年每年支付3000万美元的延期对价。

责任编辑:赵剑飞 |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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