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综合媒体报道)“我们刚刚起草了建议书,认为(国务院的)检查措施是完全必要的,但我个人认为,核电发展计划不应改变。”
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科技委员会主任潘自强3月25日表示,核电的危险被过度夸大了,“我们需采取更严格的管理,加强安全宣传和监测,但我认为我们应接受核电发展。”
而环境保护部核安全中心研究员赵亚民则对新华社下属《瞭望》杂志表示,“我们大概不会也不必要去修改‘十二五’规划中关于核能的发展目标。”
根据路透社报道,潘自强解释说,“人人都知道燃煤产生的大气污染非常严重……(但)核电基本不会产生有害污染物,且排放的温室气体只有燃煤电站的1%。”从安全的角度讲,截至目前,中国尚未发生过一起2级以上的核电事故;自1950年代中国核电起步期以来,中国核电产业未发生过一起因辐射致死、因辐射导致致命疾病的事件,只发生过一些工伤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