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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化通报“天价茅台”处理结果

2011年04月25日 20:38 来源于 财新网
免去鲁广余广东石油分公司总经理职务,经济处罚13.11万元

  【财新网】(记者 杨悦)针对天价茅台酒事件,中石化集团党组决定免去鲁广余广东石油分公司总经理职务,降职使用,并对鲁广余给予经济处罚,已消费的13.11万元红酒费用由其个人承担。

  4月25日,中石化集团在北京集团总部召开媒体发布会, 中石化党组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局局长、联合调查组组长耿礼民通报了调查情况。  

  耿礼民通报称,2010年9月,广东石油分公司原总经理鲁广余未经该公司领导班子研究,花费158.9万元购买高档酒。  

责任编辑:赵剑飞 |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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