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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大文学诉百度文库侵权案一审胜诉

2011年05月11日 18:05 来源于 财新网
卢湾区法院认定百度公司存在间接侵权和直接侵权行为,应赔偿盛大文学经济损失人民币50万元以及合理费用人民币44500元。百度公司表示将提起上诉

  【财新网】(见习记者 王婧)上海市卢湾区法院5月10日对盛大文学诉百度侵权案做出一审判决,认定百度公司存在间接侵权和直接侵权行为,应赔偿盛大文学经济损失人民币50万元以及合理费用人民币44500元。

  原告方盛大文学诉称,其是原创文学门户网站“起点中文网”的运营商,《斗破苍穹》《凡人修仙传》《卡徒》《近身保镖》《天王》5部小说系起点中文网推出的著名网络小说,拥有庞大的读者群。被告百度公司提供的搜索服务,长期大量公开提供原告拥有独家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涉讼作品的侵权盗版链接。盛大文学曾通知百度,要求其在24小时内删除相应侵权链接,但百度没有明确回复,也未对侵权链接予以删除。

责任编辑:秦旭东 |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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