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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商品房未明码标价每套罚5000元

2011年05月13日 11:02 来源于 财新网
未实行“一套一标”的房企,情节严重的,或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财新网】(记者 李永春)发改委12日发出通知明确,商品房未明码标价每套可罚5000元;未实行“一套一标”的房企,情节严重的,或将被吊销营业执照。

  通知明确,若房地产开发企业违反明码标价规定,未实行“一套一标”,按《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每套可处5000元罚款。构成价格欺诈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要责令停业整顿,或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责任编辑:王玉虎 |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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