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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购令写入上海新版购房合同

2011年05月26日 11:14 来源于 财新网
买家隐瞒住房实情违反限购规定,需承担由此所致卖家的经济损失

  【财新网】(实习记者 闵婕)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发出通知,对购房合同做了修改,增加了有关限售规定的特别告知等条款,新条款还明确规定,买房人违反限购令、隐瞒住房情况导致住房无法交易的,需要向卖房者赔偿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5月26日起,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出售新建商品房,将会采用修改后的《预售合同示范文本》《出售合同示范文本》与购房人订立合同;二手房买卖双方当事人则采用《买卖合同示范文本》。 业内人士称,将限购令写入预售合同,可能预示限购令或将在上海长期执行。

责任编辑:毕爱芳 |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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