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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国税回应“网店征税”:有交易即征税

2011年06月30日 15:46 来源于 财新网
武汉国税局称,只要达到缴税起征点的货物交易,都要征税,而不是按照网上的级别和信誉度来判断征税与否

  【财新网】(记者 李永春)针对“武汉开出国内首张个人网店税单”的有关报道,武汉国税局昨日发表声明称,征税并非针对网店,被征税的“我的百分之一”在武汉属于实体经营企业;同时否认将按照淘宝网店级别对其征税,称“只要达到缴税起征点的货物交易,都要征税,而不是按照网上的级别和信誉度来判断征税与否”。

  武汉国税局称,被征税的“我的百分之一”女装店属于实体经营企业,实体店名为武汉爪那服饰有限公司,2009年在武汉市国税局硚口区局办理税务登记,生产经营服装业务,属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根据该局税收检查,武汉爪那服饰有限公司主要通过实体店和“我的百分之一”网上店销售女装,2010年销售收入1.05亿元。

责任编辑:王玉虎 |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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