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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优先自主创新产品规定停止执行

2011年06月30日 16:50 来源于 财新网
概因原规定部分内容曾引发美国等异议

  【财新网】(记者 徐明)自7月1日起,“政府采购应当优先购买自主创新产品”的规定将停止执行。

  财政部通知称,自2011年7月1日起停止执行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的三个文件。

  这三份文件分别是《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办法》、《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评审办法》和《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合同管理办法》。文件于2007年4月颁布实施,目的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若干配套政策的通知》,实施促进自主创新的政府采购政策。

责任编辑:王玉虎 |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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