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见习记者 王小聪)国家发改委8月1日在其网站上宣布新的太阳能光伏发电标杆上网电价,按项目核准期限分别定为每千瓦时1.15元(含税)和每千瓦时1元,以刺激太阳能光伏发电的普及。
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完善太阳能光伏发电上网电价政策的通知》,2011年7月1日以前核准建设、2011年12月31日建成投产、尚未经发改委核定价格的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上网电价统一核定为每千瓦时1.15元(含税);2011年7月1日及以后核准的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以及2011年7月1日之前核准但截至2011年12月31日仍未建成投产的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除西藏仍执行每千瓦时1.15元的上网电价外,其余省(区、市)上网电价均按每千瓦时1元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