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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投企业税收优惠认定标准或放宽

2011年08月04日 17:46 来源于 财新网
税收优惠被用来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

  【财新网】(综合媒体报道)创投企业投资于非高新技术企业,也可能会获得税收优惠。

  《中国证券报》周四引述消息人士称,国税总局正在研究评估相关政策,给创投企业更大税收优惠。例如创业投资企业投资于符合一定条件但不一定是高新技术企业的未上市中小企业,就可给予税收优惠。

  报道称,根据现行的《关于实施创业投资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通知》,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两年以上,符合条件的,可按照其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两年的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

责任编辑:王玉虎 |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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