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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住建部副部长建议保障房可合作建房

2011年09月17日 14:51 来源于 财新网
宋春华认为保障房的低标准应该只是指面积,质量应该做到安全、 耐用、节能和环保,以减轻居住负担

  【财新网】(记者 符燕艳)面对保障房出现的诸多难题,原中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宋春华建议可采取准市场化的政策性安居型,如合作建房,而不主张经济适用房。

  9月17日,宋春华在“2011第二届中国房地产业高峰论坛”上表示,廉租房、经济适用房不乏分配乱象,比如寻租的存在。他建议,应简化保障类型,一是提供廉租房和公共租赁房,二是采取准市场化的政策性安居型,建议合作建房,或者是给予租赁补贴。

  他建议的保障性住房建筑标准是,少于三人的家庭,廉租房面积应为30㎡,公租房为40㎡,而安居房是60㎡;三口之家,廉租房面积应为40㎡,公租房为50㎡,安居房是70㎡;而三口以上的家庭,廉租房面积应为50㎡,公租房为60㎡,而安居房应为80㎡。

版面编辑:林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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