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公司 > 要闻 > 正文

国务院:重点发展公共租赁住房

2011年09月30日 12:21 来源于 财新网
人口净流入量大的大中城市要提高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的比重
2011年7月5日,杭州田园公共租赁房项目建设现场。 梁臻 / 东方IC

  【财新网】(记者 朱以师)9月30日,中国政府网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障房建设和建设的指导意见》。意见指出,要重点发展公共租赁住房,面向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供应,以单套建筑面积以40平方米左右的小户型为主。各地要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增加公共租赁住房供应,人口净流入量大的大中城市要提高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的比重。公租房的租金标准将按照略低于市场租金的原则合理确定。

责任编辑:王玉虎 | 版面编辑:许菁
推广

财新网主编精选版电邮 样例
财新网新闻版电邮全新升级!财新网主编精心编写,每个工作日定时投递,篇篇重磅,可信可引。
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