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公司 > 要闻 > 正文

陕西铜川经适房变身商品房出售

2011年10月10日 12:08 来源于 财新网
被业主发现之后,不仅开发商遮遮掩掩,就连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局长也要求记者别过问
2010年9月8日,准购人在福州市住宅发展有限公司售楼部看本年首批经济适用房户型图。 郑帅/CFP

  【财新网】(综合媒体报道)陕西铜川市振兴小区二号花园两百多户业主近日发现,他们2007年购买的商品房,在今年办理的房产证上注明的却是经济适用房。

  据西部网报道,2007年振兴小区二号花园开售时,开发商的对外宣传以及楼盘的价格都表明振兴小区二号花园销售的是商品房,购房业主与开发商签订的房屋认购合同中也标明开发商销售的是商品房。

  振兴小区二号花园的开发商铜川市鑫厦房地产开发公司副总经理吴江水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振兴小区二号花园开建时是按经济适用房立项的,但他不承认当初是以商品房名义销售的,并表示该楼盘是按照政府的规定销售的。

责任编辑:龙雪晴 | 版面编辑:林飞
推广

财新网主编精选版电邮 样例
财新网新闻版电邮全新升级!财新网主编精心编写,每个工作日定时投递,篇篇重磅,可信可引。
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