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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油董事长蒋洁敏因大连石化爆炸事故受处分

2011年11月24日 20:48 来源于 财新网
共64名事故责任人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4名责任人被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总经理蒋洁敏。 MIKE CLARKE / 东方IC

  【财新网】(综合媒体报道)近日,国务院对大连石化“7•16”输油管道爆炸等四起事故的调查处理报告作出批复,中石油董事长、党组书记蒋洁敏被警告处分。

  据新华网报道,国务院认定,四起事故均为责任事故,共64名事故责任人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4名责任人被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相关报道:大连石化在一年半内发生的五起重大事故

  其中,中石油董事长、党组书记蒋洁敏被警告处分;中石油副总经理、党组成员李新华、廖永远被记过处分;中石油股份公司副总裁刘宏斌、安全总监贺荣芳被行政记大过处分;中国石油国际事业有限公司(下称中石油国际)总经理王立华被行政降级、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中油燃料油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郑明禹被行政记过处分。

责任编辑:常红晓 | 版面编辑:林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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