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见习记者 覃敏)今日,工信部原材料工业司发布《<钢铁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解读》,明确表示,未来钢铁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将不再提高装备标准。
此前,设备容积大小一直是钢铁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的主要标准。2010年4月6日,国务院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规定,2011年底前,淘汰400立方米及以下炼铁高炉、30吨及以下炼钢转炉和电炉。与之相对应,7200万吨炼铁产能、2500万吨炼钢产能将被淘汰。
【财新网】(见习记者 覃敏)今日,工信部原材料工业司发布《<钢铁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解读》,明确表示,未来钢铁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将不再提高装备标准。
此前,设备容积大小一直是钢铁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的主要标准。2010年4月6日,国务院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规定,2011年底前,淘汰400立方米及以下炼铁高炉、30吨及以下炼钢转炉和电炉。与之相对应,7200万吨炼铁产能、2500万吨炼钢产能将被淘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