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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铁业淘汰落后产能将不再提高装备标准

2011年12月07日 19:01 来源于 财新网
以设备容积大小作为淘汰落后产能标准一直备受争议;今后,钢铁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将主要依据能耗物耗和清洁生产标准
2011年11月24日,安徽淮北市,一家钢铁设备生产制造企业的职工在查看无缝钢管。 五河 / 东方IC

  【财新网】(见习记者 覃敏)今日,工信部原材料工业司发布《<钢铁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解读》,明确表示,未来钢铁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将不再提高装备标准。

  此前,设备容积大小一直是钢铁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的主要标准。2010年4月6日,国务院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规定,2011年底前,淘汰400立方米及以下炼铁高炉、30吨及以下炼钢转炉和电炉。与之相对应,7200万吨炼铁产能、2500万吨炼钢产能将被淘汰。

责任编辑:龙雪晴 | 版面编辑:汪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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