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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长虹转让深圳长虹70%股权予长虹集团

2011年12月15日 10:05 来源于 财新网
转让价款逾2亿元,获得投资收益约为1.38亿元
资料图:长虹液晶电视展区。 陈宇杰 / 东方IC

  【财新网】(见习记者 马安越)四川长虹(6000839.SH)12月14日晚间发布公告称,公司将所持有的深圳长虹70%股权以人民币 20555.4万元的价格转让给长虹集团。

  此前11月30日,四川长虹发布公告称,公司拟以不低于2亿元的价格公开出让深圳长虹70%的股权。经过两轮拍卖竞价,长虹集团成为最终受让方。至此,长虹集团将持有深圳长虹全部股权。

  深圳长虹成立于2006年,注册资本1亿元,其中四川长虹公司出资7000万元,持有70%的股权,长虹集团出资3000万元,持有30%的股权。

责任编辑:王玉虎 | 版面编辑:刘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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