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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贿625万余元 重庆市能投集团原董事长被判无期

2011年12月20日 11:13 来源于 财新网
曾任重庆市政府副秘书长,多次单独或伙同其子侯彧索贿
资料图:重庆市能源投资集团公司原董事长侯行知。 东方IC

  【财新网】(综合媒体报道)新华网报道,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19日对重庆市能源投资集团公司原董事长侯行知涉嫌犯受贿罪一案进行公开宣判,侯行知因受贿625万余元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经法院审理查明,1996年至2011年4月,被告人侯行知在担任原四川省重庆市经济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重庆市经济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重庆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重庆市能源投资集团公司董事长期间,利用担任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者伙同其子侯彧(另案处理)索取及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625万余元,其中,以为其子侯彧解决交通事故赔偿及买车为由索取他人财物50万元。

责任编辑:龙雪晴 | 版面编辑:汪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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