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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锐风电因“五死一伤”事件被处罚30万元

2011年12月27日 11:17 来源于 财新网
称起重机吊臂断裂是事故主因,与公司风机产品质量无关,未对甘肃华锐的风电机组生产造成影响
2011年10月19日,2011北京国际风能大会暨展览会现场,华锐风电展台。 吴长青/CFP

  【财新网】(见习记者 马安越)华锐风电(601558.SH)26日晚间发布公告称,由于全资子公司甘肃华锐在本次事故中对风机吊装作业现场安全监管不到位,酒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决定对甘肃华锐做出30万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

  华锐风电表示,本次事故与公司产品质量无关,未对甘肃华锐的风电机组生产造成影响,相关处理结果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

  此前10月10日,施工现场承包方宁夏天信建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在酒泉市南郊工业园区进行施工准备过程中,该公司履带式起重机吊臂断裂倒塌,造成现场包括肃州区委副书记、酒泉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于永东在内的5人当场死亡,另有1人受伤,该事故发生于华锐风电科技(甘肃)有限公司设备生产厂区。

责任编辑:龙雪晴 | 版面编辑:王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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